2010级北京班学员:
根据教学计划安排,学期作业题目如下
一、公司法
1.结合新《公司法》第20条,简述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。
2.简述公司法中的资本确定原则。
二、刑法学
1.论公共犯罪人的分工分类法
2.论牵连犯
任选一题,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小论文
三、侵权行为法
1.试结合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,简述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过错推定原则的规定.并对此发表看法
2.论述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,并对我国相关立法现状及缺失发表你的看法.
3.就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形式做一简要概述.并就如何完善我国民事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发表你的看法.
请各位学员按时完成作业题目,与下一学期开学时交到606办公室或将完成的答卷邮寄到以下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办公楼208室 靳美霞 收 邮编 100088
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职研招办 教务处
2010.07.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