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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地址: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院
   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法学培训区606室

关于2009年下半年申请答辩人员填报学位申请信息的通知

    

各有关学院与人员:

原定于近期开通的“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与管理系统”由于系统升级,暂时关闭。

学位信息采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,请各相关学院及人员务必按照如下要求填报和采集:

一、申请答辩人员向申请答辩所在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,须一并提交“申请学位信息表”(见附件一)和制证照片、电子照片。

二、“申请学位信息表”由申请人自行按照自身类别下载并按如下要求填写:

1)填写时不得改变表的结构与字段,根据表内的填写说明在“填写栏”中认真填写或正确选择。

2)所有数据项中数字均使用半角字符填报。

3)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码以参加入学考试时注册的为准,不得擅自变动:

①内地身份证:中国大陆人士(除现役军人外)一律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,证件号码为15位或18位。

②军人证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(含武装警察、军校学员)填写军人证件。证件号码须以汉字开头,如“参字第1446707号”、“海字第140832号”、“武总字第017523号”等。

③港澳台身份证件:港澳人士填写“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”,台湾人士填写“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”。

④华侨身份证:海外华侨填写其持有的华侨身份证,无华侨身份证者在证件号码字段中填写中国护照号码。

⑤外籍护照:外籍人员填写外籍护照号码。

4)前置学位学历信息中,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或毕业院校,如因合并、更名等原因使原名称或代码发生改变的,请填写最新的名称对应代码;因专业目录调整、境外学位等原因,获得学位的专业名称在专业代码库中无法找到对应代码的,选择相似专业的代码填写。

5)表格填写完成后,选择“另存为”,并以如下格式为文件命名保存:“申请人类别-姓名-证件号码”,例如“学历硕士-张三-350101195505053527”。

三、申请人须提交12寸无冠彩照作为制证照片,同时提交该照片的电子版,电子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:“申请人类别-姓名-证件号码”,例如“学历硕士-张王赵-350101195505053527”。学历学位获得者直接使用学历电子注册照片。其他人员照片参考如下标准采集:

•图片尺寸(像素):宽150、高210

•大小:≤10K、格式:JPG

•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×33mm;头部宽度21mm-24mm,头部长度28mm-33mm;下额到头顶25mm-35mm;像长35mmX45mm

•被摄人服装:白色或浅色系

•照片背景:单一蓝色

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,免冠,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/10

四、各学院须对申请人提交的“申请学位信息表”和制证照片进行审核,确认无误后方准予安排答辩。

五、各学院1215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时,须一并提交“申请学位信息汇总表”(附件二)(不得改变表的字段和结构)。此表只包含通过院学位分委会审议的申请人员的信息。

特此。

附件:

一、“申请学位信息表”(学位申请人下载、填写) (最近更新10.22, 10:37微笑!!)

1,学历博士申请学位信息表;

2,同等学力博士(论文博士)申请学位信息表;

3,学历硕士(不含法律硕士)申请学位信息表;

4,专业学位硕士(含有学历的法律硕士,无学历的法律硕士、工商管理硕士、公共管理硕士)学位信息表;

5,高校教师硕士申请学位信息表;

6,同等学力硕士申请学位信息表。

 

 

二、“申请学位信息汇总表”(学院下载、填写)  (最近更新10.22, 10:37微笑!!) 

 

 

研究生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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